牽牛花忘卻自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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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禧永遠記得那一天。曾南在公司十週年慶典上表演的日子。
那是五年前的事。由於賓客名單出錯,數位重要嘉賓未收到邀請函。受邀樂團竟在宴會間隙演奏起搖滾版《國際歌》。「起來!被飢餓與寒冷折磨的奴隸們,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們」——歌聲雖吸引眾人目光,終究只是派對中的小插曲。然而一禧卻將此事銘記於心許久。
身為公司基層員工,自那日起她結識了主唱曾南。當江一禧無處容身時,曾南讓她住進樂團租用的貧民窟。
兩人成為鄰居,貧民窟空地上盛開著深淺各異的牽牛花。曾南說話時總稱呼一禧為「朝顏」。
一禧追問緣由,曾南說是在植物圖鑑裡讀到的。牽牛花的葉子如墨般深綠,散發著淡淡清香。花朵總在破曉時分綻放,正午前便凋萎枯萎。因此得名「朝顔」——晨間之顏。
說著這些時,他始終凝視著江一禧。他說江一禧很美,就像清晨的牽牛花。
兩人便常如此談心。一禧說她的理想是早日逃離租金低廉的貧民窟,搬進CBD的高級住宅區。曾南則說他的理想與金錢無關,只要能和喜歡的女孩在一起,一輩子唱搖滾歌,一輩子喝西伯利亞的風也無妨。
曾南為江一禧彈吉他、講笑話、幫她洗頭髮,兩人常在長椅上長談。有時聊著聊著便睡著,醒來時總見一禧不經意將曾南的肩膀當枕頭。
然而那般美好的時光再未重現。曾南親手毀了這一切。
二
當曾南懇求一禧「回鄉下小鎮見見我父母」「請接受我的愛」時,她斷然拒絕。一禧說:「你不過是個北漂。靠多年演出攢的微薄積蓄,連個馬桶都買不起吧?」「曾南,你不是我的理想型。也不是我來北京的目的。明白嗎?我們絕對不可能在一起,我也不會和你交往。我願意當派對上聽歌的觀眾,但絕不當歌手的女友。」
「你那點積蓄連在北京買房都不夠,更別說讓我過上稍微舒適的生活了。」涼風拂過牽牛花,輕撫著兩人的臉頰。一禧哭著說愛曾南,卻只能拒絕他。「我選的男友不會像你這樣窮。」小平房外,薄月升起,像兒時嚼過的口香糖般隨風顫動。曾南不記得自己如何衝出家門,買了整箱啤酒一瓶瓶灌下。也不記得一禧站在身旁哭了多久。更不記得曾將積攢的錢全數放在一禧身旁——那點錢連買個馬桶都不夠……曾南轉身離去,如風般消失在連綿貧民窟之外。
這一切都發生在兩年前,曾南在演唱酒吧連夜高歌搖滾樂,任憑眾人稱他瘋狂的歲月。兩年前,曾南的網路簽名檔寫著「朝顏」。
然而從那一刻起,一切都改變了。
為逃離曾南,一禧離開了貧民窟。他為曾南介紹了出身名門的北京女子。曾南起初拒絕,卻逐漸被女子的讚美與堅持打動,最終接受了她。然而,當曾南佇立在女子身旁時,一禧至今仍能從他眼中讀出悲傷與逃避的陰影。一禧不斷告誡自己——這樣就好,對彼此而言已是最佳選擇。終有一日,兩人會遺忘彼此,各自走向幸福的人生。他們所付出的一切,終究是值得的。
一禧終究遠渡重洋,在英國小鎮澄澈的天空下研習語言。她時常憶起曾南。那片牽牛花盛放的貧民窟小屋旁,曾南與那位女子是否也如他們當年那般交談?曾南是否告訴過她,牽牛花的別名是「朝顏」?
胸口泛起微悸的惆悵,她告訴一禧:縱使相隔千里,自己終究無法忘卻曾南。
歲月流轉,江一禧已非昔日棲身於繁花貧民窟的少女。她逐漸蛻變為懷抱秘密的女子,對曾南的思念卻愈發熾烈。
在英國一年,回到北京又一年,始終未能與曾南相見。取而代之的是,在北方的店鋪門前,瞥見了當年自己介紹給曾南的女子身影。
次頁:聽聞愛意始終留駐於此${FDPageBreak}
三
那是2007年3月的事。北京的3月總帶著刺眼的陽光與凌厲的寒風。一禧回到北京已滿一年。在王府井,他看見那位女子正與另一個男人相伴而行,嘴角帶著微笑。那男人,並非曾南。
一禧覺得自己快瘋了。他們不是在一起嗎?為何不是?他結結巴巴地站在女子面前,只喃喃吐出「曾南」二字。女子卻露出冷笑。「什麼?難道只有妳能拋棄他?難道只有我不能放棄曾南?」話音未落,女子已泣不成聲。
「你以為我想離開他?才不是呢。我和妳不同,我沒有虛榮心。我想要的只有愛。早在你介紹曾南給我之前,我就偷偷喜歡上他了。但他從未給予我愛。」
「他至今仍忘不了妳啊。」
「那種男人,滿腦子空想,早已過時。范曉萱把所有積蓄都砸進樂團活動,還開玩笑向小s借錢。更何況曾南。他從未愛過我。澆灌野地牽牛花,夢中吶喊,病榻喃喃,盡是關於你的字句。我告訴他:我也鄙視他。像他這樣的窮小子,愛意不降臨也是理所當然。他不在乎我離開,卻唯獨在意這些評價。因為這些話,全是你親口說過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傷到他。」
「該道歉的不是我,是你。該被責備的不是我而是你。江一禧。傷害他愛意的是你。卻仍將愛著你的他介紹給我的人是你。一切都是你的過錯,江一禧。」
一禧在雨棚下茫然佇立。不記得女子何時離去,也不知自己站了多久。唯獨在那瞬間,她清晰地覺悟到——自己正在懊悔。其實早已懊悔多時。當年無法回頭,是因為曾南身邊另有女子。如今曾南獨身一人。一禧終於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她與曾南,終能挽回失去的愛。
四
一禧開始尋找曾南。在北京,整整三年。
曾南既不在舊居,亦杳無音訊。
一禧無數次想像著曾南如今的模樣。或許在某處教孩子彈鋼琴?抑或更為貧困潦倒,連貧民窟的屋子都租不起,流落至不知名的偏遠地方?他遍尋北京大小酒吧與演奏場所,終究未見曾南蹤影。一禧轉赴曾南故鄉尋覓,將所有場所搜遍仍無果,未曾料想故鄉竟也尋不著人。然而偶然重返北京時,卻在高級飯店大廳遇見正悠然啜飲紅酒的曾南。
自他們重逢,已然五年光陰流逝。從2003年春天到2008年春天這五年裡,曾南依然如當年那般俊朗。濃眉方臉,笑起來格外燦爛。只是衣著已然不同——從昔日巷弄買來的普通T恤,變成了隨手一看便知昂貴的休閒服飾;從只喝啤酒的習慣,轉為品飲葡萄酒,並熱衷討論年份與陳年酒桶。
曾南胖了。昔日那份傲慢孤僻的氣質曾透著真摯,如今雖對誰都親暱相待,卻莫名疏離。曾南告訴一禧,他要娶北京酒吧老闆娘為妻。當年他愚昧地以為愛情至上,追逐一禧,待一禧離去後便與北京本地女子交往。然而對方亦因他貧窮而離去,歷經漫長思索後終究領悟:酒吧老闆娘早對自己心懷好感,為何不選擇如一禧般輕鬆的道路,反而自尋苦楚?自此他開始與富家女子交往。過去雖不畏艱辛,實因早已習慣貧困。當真正與女性共同生活、享受富足時,才真正理解一禧的心境——誰會渴望苦難?如今若有人強迫自己吃苦,他同樣會拒絕。
曾南問一禧:「還好嗎?找到能給你舒適生活的人了嗎?」曾南說:「有錢真的很好啊,一禧。當年我們放棄是對的。」
一禧應道:「是啊,是這樣。」
一禧陷入掙扎。該不該告訴曾南──自己與那名女子重逢了。分手並非因貧窮,而是因為沒有愛。更該不該坦白──自己始終無法忘懷他,不斷懊悔著那場分離。自重逢後,整整三年持續尋找他的蹤跡。
曾經渴望過太多事物。經歷過浮華世界後才明白,真正渴求的只有愛。
她已回歸平凡女性的身份,從事普通工作領取微薄薪資。為尋找他,每日騎車三小時奔波,蜗居狹小地下室也甘之如飴。只要能找到曾南,一切苦楚都值得。只要與曾南相伴,艱辛與恐懼皆不復存在。因為曾南同樣不畏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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