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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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屬婦產科常見病症,出現流產徵兆時須依流產類型迅速採取適當處置。
1. 先兆流產
應保持臥床休息、禁止性行為,並以輕柔方式進行陰道檢查。對於黃體功能不足患者,補充黃體酮可望達到防止流產之效。另可併用維生素E及低劑量甲狀腺素(適用於甲狀腺功能低下患者)。此外,對有流產徵兆的患者進行心理照護亦至關重要,需穩定情緒並建立信心。若治療後症狀未改善或惡化,可能暗示胎兒發育異常,應進行B型超音波檢查與β-HCG測定,評估胎兒狀況後採取包含妊娠中斷在內的適當處置。
2、不可避免性流產
確診後應盡速將胎兒及胎盤組織完全排出。早期流產應立即施行吸刮術,並將妊娠產物詳細檢查後送檢病理。後期流產因子宮肥大導致吸刮困難時,可將10單位催產素溶於500毫升1%葡萄糖液靜脈滴注促進子宮收縮。胎兒及胎盤排出後須確認完整性,必要時以刮宮術清除子宮腔內殘留妊娠產物。
3、不完全流產
確診後應立即施行刮除術或鉗刮術,清除子宮腔內殘留組織。若因大量出血導致休克,須同步進行輸血輸液,並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4、完全流產
無感染徵象者,通常無需特殊處置。
5、滯留性流產
處置較為困難。胎盤組織可能組織化並與子宮壁緊密癒合,導致刮除困難。若滯留時間過長,可能引發凝血功能障礙,導致播散性血管內凝血(DIC)而造成嚴重出血。處置前須實施血液常規檢查、出血時間・凝血時間、血小板計數、纖維蛋白原、凝血酶原時間、凝血塊收縮試驗、血漿纖維蛋白原輔助凝血試驗(3P試驗)等檢測,並預備輸血。
子宮妊娠週數未滿12週者,可施行刮宮術。術中注射子宮收縮劑以減輕出血量。若胎盤組織化且與子宮壁強固癒合時,須特別謹慎操作以防穿孔。若無法一次完全刮淨,應於5至7日後再次施行刮宮術。子宮超過12週時,可靜脈點滴注射催產素。亦可透過前列腺素或異丙基乙酸酯等藥物誘導分娩,促進胎兒與胎盤排出。若存在凝血功能障礙,應及早實施肝素、纖維蛋白原或新鮮血液輸注等措施,待凝血功能改善後再進行誘導分娩或刮除術。
6、習慣性流產
具習慣性流產病史之女性,應於妊娠前接受必要檢查,包含:卵巢功能檢測、夫妻雙方染色體檢查與血型判定、丈夫精液分析。女性另需進行生殖器詳細檢查,確認子宮畸形或病變、子宮頸鬆弛等狀況。若查明原因且可修正,應於妊娠前進行治療。/p>
7、流產感染
流產感染多見於不完全流產併發感染之案例。治療原則為積極控制感染,若陰道出血量少,可給予廣譜抗生素治療2至3日,待感染控制後施行刮宮術,清除子宮腔內殘留組織並止血。
若陰道出血量較多,需同步進行廣譜抗生素靜脈點滴與輸血,並使用卵圓鉗摘除子宮腔內殘留組織以減少出血。為防止感染擴散,絕對避免使用刮匙進行子宮腔全面刮除術。術後持續給予抗生素,待感染控制後再施行徹底刮除術。若合併感染性休克,須積極進行休克矯正治療。感染嚴重或腹腔/骨盆腔內形成膿瘍時,應施行手術引流,必要時進行子宮切除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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