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懲罰,就無法體會獎勵的價值
Encyclopedic
PRE
NEXT
教師是否該懲戒學生?如何實施既不傷害學生又具效果的懲戒?……昨日上午在河南省中小學教育懲戒研討會上,與會專家一致認同「缺乏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當「讚美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一種形式廣泛普及之際,「懲戒教育」卻逐漸淡出人們視野,甚至提及懲罰便令人面色大變。面對難以管教的孩子,許多教師感嘆「教書越來越難」,而消極應對的結果,反而損害了包括問題學生在內的大多數學生權益。
懲戒不僅是懲處孩子的違規行為,更是協助他們改正特定不良習慣的過程。某種意義上,教育本身就蘊含著懲戒的內涵。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在於促進學生社會化。這不僅是傳授知識,更意味著依據社會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行為。現實社會中充斥著懲罰機制,正是為了確保法律與社會規範能嚴肅而有效地運作。若孩子們從小未能學會為自身過錯負責,將來又如何適應充滿懲罰的社會?正因如此,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科曾指出:「若學校缺乏懲戒,部分學生將失去保障。在需要懲戒的場合,懲戒既是權利亦是義務。」
質疑懲戒教育者顯然混淆了「懲戒」與「體罰」兩概念。現實中抱持此觀點者不在少數,教師群體亦不例外。概念模糊直接催生出學校教育中的兩種極端態度——或因誤解懲戒即體罰而放任孩子,或認定體罰才是懲戒而對孩子施以重擊。無論何種態度,無一例外皆會傷害孩童。紀律處分與體罰的根本差異在於:前者旨在促使孩童認知自身過錯並培養責任感,後者則僅是教育者個人情緒的宣洩。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衍生出迥異的手段:懲戒是身心無害的適度懲戒,體罰則是對身體的無情侵害。當混淆兩者的質疑聲浪愈高漲,教育部門釐清懲戒與體罰界線的必要性便愈發凸顯。
無論「獎勵教育」或「懲戒教育」,教育本質皆屬「愛的藝術」。因此衡量教育手段是否科學合理,首要關鍵在於是否以滿足兒童需求、促進成長為最高準則,實無需過度敏感於「懲戒」等字眼。事實上,唯有將「懲戒教育」與「讚賞教育」相結合,學校教育方能臻於完善。若無懲罰,便難以體會讚賞的價值;若無讚賞,亦無法理解懲罰的意義。兩者相輔相成,但若逾越分寸,反而會產生反效果。
PRE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