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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產檢全攻略(大眾健康網)
孕中期孕婦須遵照醫師指示,定期至婦產科門診接受產檢。尚未建立產檢紀錄者,請儘速至醫院建立檔案。通常每4週進行一次複檢。
初次產檢時,醫師將為孕婦實施全身性身體檢查,並透過各項檢測觀察孕婦自身狀況及胎兒風險因子。同時確認胎兒是否存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細菌或病毒感染,並測量骨盆各徑是否在正常範圍內,作為分娩時選擇分娩方式的依據。
懷孕16至20週期間將實施一次婦科超音波檢查,確認胎兒是否存在腦積水、無腦症、脊柱裂、先天性心臟病及其他內臟異常等嚴重胎兒畸形。若發現異常,將及早終止妊娠以達成優生學目的。
妊娠中期,醫師將定期進行子宮底高度與腹圍測量、胎位確認及胎心音聽診。通常妊娠18~20週後,醫師可透過專用聽診器於孕婦腹部清晰聽取胎心音。胎心音類似時鐘「滴答」聲響,正常時每分鐘120~160次,遠快於成人心跳。通常在孕婦肚臍下方中央位置、略偏左或右側、靠近胎兒背部處可清晰聽取。
此外,產檢時醫師會仔細觀察血壓與體重變化,並確認是否有水腫、貧血、陰道出血等狀況。藉此可及早發現妊娠併發症,以及懷孕前僅屬輕微的內科或外科疾病在妊娠期間顯著惡化的案例。若發現異常,將立即轉介至高風險妊娠門診進行重點管理。當孕婦病情嚴重難以維持妊娠,或確診胎兒畸形時,則需迅速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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