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危害母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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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對母體與胎兒皆有害
未滿37週分娩稱為早產,超過42週(預產期逾兩週)則稱為過期妊娠。過期妊娠主要成因如下:孕婦內分泌異常。黃體酮分泌過多與雌激素分泌不足,導致子宮不易誘發收縮。遺傳因素。過期妊娠多具家族史,且常伴隨胎兒畸形。
尤以無腦症胎兒最為常見。因顱骨發育未全導致先露部不足,無法充分壓迫子宮引發反射性子宮收縮,致分娩難以啟動。需注意胎兒性別由染色體決定,與分娩時機無關。故「女嬰較晚出生」、「過期妊娠必定是女嬰」等說法缺乏科學依據。
正如諺語所云「瓜熟蒂落」,胎兒成熟後自會自然誕生。若出現「瓜熟蒂不落」的情況,則意味著胎盤老化,此時胎盤物質交換與輸送能力下降,將直接影響胎兒的氧氣供應與營養輸送。導致胎兒陷入慢性缺氧與營養不良狀態,更因無法承受分娩時子宮收縮的壓力,大幅增加窒息死亡風險。
過期妊娠對母體亦具危害性。此階段胎兒顱骨硬化,頂骨隆起突出,囟門縮小,導致分娩時胎頭適應產道的變形能力下降。這將顯著增加產婦併發症發生率,最常見的是難產發生率上升。因此,若孕婦至預產期仍未出現陣痛,應立即前往醫院婦產科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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