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斑復發令人煎熬——煙台半島醫院提供可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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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正在使用家用光療儀治療乾癬、白斑等慢性皮膚病,或考慮引進此療法的患者。前次已介紹家用光療儀的五項「必備事項」,本次將提醒五項「禁止事項」,敬請參考。
注意事項1:嚴禁擅自調整照射劑量
照射劑量直接影響治療效果與安全性。自行調整可能導致療效降低:劑量過低無法發揮效果,過高則引發曬傷反應,阻礙治療持續進行。必須精準掌握初始照射劑量及漸增量等指標。因紫外線療法存在光耐性現象,每次照射量須較前次增加,並逐步提升至單次最大照射量。照射後的紅斑反應是判斷個別照射量調整的唯一指標,每次照射前需確認前次照射是否產生紅斑及其程度。病變部位出現輕微紅斑反應,通常可視為適當照射量的參考基準。
建議二:避免輕率調整光療頻率
照射頻率須適中,過多或過少皆會影響療效。每週三次照射雖較每週兩次更易顯現效果,但不應過度增加頻率。照射間隔需間隔24小時以上,否則易引發副作用。此外應避免三日打魚兩日捕魚的不規律治療及不當操作。嚴禁為追求速效或補足照射不足/漏照而增加照射頻率(例如:連續多日照射、單日重複照射同部位)。
建議3:避免輕易更換照射部位
治療期間若出現新病灶,不得以既有部位相同劑量照射。應依據實際狀況設定適當照射劑量。此外,照射部位不得頻繁更換,須待單一部位照射完成後,經時間設定程序方可進行下一部位照射。
建議四:切勿輕易放棄治療
光線療法絕非立竿見影之療法。許多患者於治療一至兩週未見成效時便放棄治療,然此舉將使過往努力付諸流水,實屬可惜。光療功效與治療次數密切相關,需累積達到特定照射量(照射次數)。因此堅持治療至關重要。在判定連續光療無效前,應依據病種與個人狀況完成至少規定次數的光療療程,並經醫師確認。僅當完全無反應時,方可終止光療。
建議五:避免過度依賴光療
家用光療儀雖常用於治療白斑、乾癬等慢性皮膚病,但此類疾病需綜合治療,光療僅為手段之一。應積極結合水療、外用藥物、全身性藥物等綜合療法,並注重生活習慣與情緒調適。光療與其他療法的聯合治療常能產生協同效應(1+1>2),使傳統上被視為難治的病例更易獲得改善。
上海西格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92年,是國內專注於光療產品研發與生產的醫療器械製造商。二十餘年來秉持「發展光醫學技術,貢獻人類健康」理念,將具實證效果的光醫學療法技術轉化為醫療產品,嚴格遵循醫療器械必須具備的安全性、可靠性與有效性要求,建立高標準生產品質管理體系。
目前本公司針對醫院需求,開發出全艙式、半艙式、局部照射式等多系列專業光療產品,並同步供應日光紫外線模擬裝置、伍德燈等光醫學診斷設備,全面滿足醫院皮膚科各類病症與多階段光療需求。同時,西格瑪率先於國內開發家用型便攜光療儀SS-01,並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准註冊。此產品至今仍是國內市場持續熱銷的經典家用光療產品。以此為基礎開發的SH系列多款新產品,進一步完善家用光療產品線,使患者能依據自身症狀與診療狀況,擁有更多元且更適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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