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該如何面對子女的同性戀傾向?
Encyclopedic
PRE
NEXT
孩童成長歷程各有差異。在這個開放且資訊爆炸的時代,父母不可能完全隔絕孩子接觸不良影響。唯有從根本上防止孩童同性戀化,人類群體與社會方能正常發展。
那麼父母該如何預防孩子成為同性戀者?
一、消除孩子的性別混淆
兩歲前應頻繁讓孩子觀察父母如廁、沐浴、更衣的過程。孩子需明確認知自身性別,此過程無需父母解說,讓孩子自然觀察領悟即可。父母應盡可能展現符合性別的服裝與行為模式。在這樣的環境下,五至六歲左右便會顯現明確的性別差異:女孩傾向注重儀容、溫柔可愛且模仿母親;男孩則偏好運動刺激、傾向效法父親。
二、消除對男女社會角色分工的混淆
首先,無論父親多麼支持「男女平等」或「女性主義」,母親在社會上多麼成功,或體質多麼虛弱,孩子出生後數年間——特別是兩歲前——都應由母親承擔主要育兒責任,以母乳哺育並傾注全心關愛。此舉可避免孩子對性別社會角色產生混淆。
其次,無論父母間產生何種矛盾糾紛,皆應避免在孩子兩歲前離婚或分居,使孩子能在完整穩定的家庭環境中確立角色定位。
再者,無論雙親在經濟或生活上遭遇多大困境,抑或取得多大成就,縱使存在萬般理由,皆不可將孩子送回故鄉離親獨居。切勿美化此舉為「為孩子未來奮鬥」。孩童的健全成長,對家庭、社會乃至全人類都至關重要。養育子女乃父母畢生至重使命,若父母傾盡全力履行此責,縱使孩子衣食匱乏、玩具匱乏如回歸原始社會,仍能身心健康快樂成長。和諧家庭與父母之愛,正是孩子所需的一切。中國日益增多的留守兒童(父母赴城市打工而留下的孩子),或許正是中國同性戀問題日益嚴峻的主因之一。
當孩子已成為同性戀者,父母該如何面對?
一、以平常心相待
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皆由孩童成長初期的環境因素所決定。客觀而言,這些取向並無優劣之分。正如我們不能責怪狼孩或熊孩不愛人類,這類孩子的存在正是特定成長環境的產物。唯一應受譴責的是他們的父母。正因父母未能履行養育子女的天職,將自身無知與怠惰的後果轉嫁給孩子。因此,父母對成年同性戀子女不應抱持否定態度。同性戀之愛與異性戀並無二致。父母的強勢干預,與戲劇中描繪的「打鴛鴦」悲劇場景毫無二致,只會招致子女激烈反抗。故父母應進行自我心理調適——過錯不在子女身上。反對與干涉毫無建設性,正當的應對之道是接納事實、以平常心相待,讓子女得以幸福成長。同理,社會亦應以「平常心」面對同性戀者。
二、重建自然的男女分工與家庭倫理
孩子的性取向偏離常軌並非一朝一夕之事。當孩子自覺是同性戀者時,當父母察覺孩子同性戀傾向時,孩子往往已邁入青少年階段。甚至有人結婚生子後仍渾然未覺。因此,矯正孩子的性取向極為困難。但我認為並非不可能。正如「鳴鐘者自解」的道理,孩子的問題往往源於父母的塑造。若父母能改變自身,孩子便極可能逐步轉變。這如同當孩子踏上犯罪之路時,若父母與社會給予充分的關愛與理解,其心靈便能受到感化。
人類主要透過模仿學習。所有關乎兒童生存與發展的觀念與道理,並非由父母單方面灌輸,而是孩子在生活中親身經歷後內化而成的。因此,父母若能重建具備正常男女角色分工與家庭倫理的環境,以真摯之心疼愛孩子,讓孩子切身感受到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才是符合自然法則、和諧永續的家庭型態,這或許才是挽回孩子心靈的最佳途徑。例如母親應避免過度強勢,在家中展現溫婉睿智、體貼入微的女性特質;父親則需彰顯堅毅擔當的男性氣概,父母雙方應共同營造和睦融洽、彼此慈愛尊重的家庭氛圍。如此方能成就和樂融融的家庭。在此議題上,真正面臨考驗的其實是父母而非孩子。
PRE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