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指南: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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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宅積立金,多數新進員工並不理解其運作機制。對於資金運用方式與貸款條件,多數人也僅存模糊認知。本文將提供職場實用指南,解析住宅積立金相關要點。
關於住宅積立金,多數新進員工並不理解其運作機制。對於資金運用方式與貸款條件,眾人皆處於迷惘狀態。尤其針對今年九月底頒布的住宅貸款新政策,究竟有多少人真正掌握其內容?實際購屋時該如何申請運用?關於住宅積立金,多數新進員工並不了解其運作機制。對於積立金的使用方式與貸款條件,眾人也普遍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
一、住宅持有數定義
首次購屋定義
新房貸政策針對個人住宅持有數訂立明確簡潔的定義,採取「認可房貸但不認可住宅本身」的方針。換言之,即使在房貸全數清償後再次購屋,仍可享有首次購屋待遇,最低利率為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適用情形如下:
1.現有1戶貸款購置之住宅,且商業貸款已全數清償者,再次貸款購屋仍視為首次購屋;
2.首次購屋時未申請貸款,全額以現金支付者。再次貸款購屋時,仍視為首次購屋;
3.夫妻一方婚前持有無貸款住宅,另一方婚前已售出有貸款餘額住宅。婚後貸款購屋時,視為首次購屋;
4.個人名下曾有兩筆商業貸款購屋紀錄,且均已清償完畢並售出。再次貸款購屋時,仍視為首次購屋(需提交兩筆售屋證明)。
5.個人名下雖有住宅持有紀錄,但無法透過當地不動產登記系統查證時,再次購屋時亦視為首次購屋。無法查證之原因可能包含:當地登記系統查詢環境未完善,或其他特殊情況。
二房產定義
1。現有1筆貸款購置之住宅且商業貸款尚未清償,再次貸款購屋即視為二房產;
2。個人名下有兩筆貸款購置住宅,其中一筆已清償完畢,另一筆尚有未償餘額,此時再度貸款購屋即視為第二住宅;
3。夫妻一方婚前以商業貸款購屋,另一方婚前以住宅儲蓄貸款購屋,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購屋且尚未清償完畢,此時再度購屋即視為第二住宅。
二、適用首購屋利率之注意事項
雖享有首購優惠待遇,但銀行實際並未全面實施七折利率,各銀行可提供之條件亦不盡相同。市場行情多為九折左右,且常附加額外條件。
三、住宅積立金貸款之限制條件
住宅積立金貸款雖具優勢,但設有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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