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薪資談判的兩大關鍵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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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學生就業市場遭遇「冰點寒流」,學生期望的最低薪資持續下滑。2010年經濟與就業市場已現復甦跡象,首波應屆畢業生求職高峰即將來臨。在求職忙碌的學生最關心的,莫過於薪資與社會保險(四金)等報酬行情。實際上,應屆畢業生掌握上海薪資福利狀況可參考兩項指標:上海市發布的畢業生薪酬指引、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前年度員工平均薪資。
指標一:
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發布的畢業生薪酬指引
近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了去年畢業生的薪酬指引。
本次調查涵蓋全市1465家各類經濟形態企業,對象為2009年畢業且就業未滿半年的畢業生(含研究所、大學部、專科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各學歷層級),有效樣本數達9051名畢業生,公布職位類別共230種。指標二:最低工資指導價與前年度員工平均薪資
原則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年皆會公布前年度員工平均薪資與當年度最低工資指導價。本市最低工資指導價對大學畢業生參考價值雖不高,但多數企業的業務職位多將基本薪資設定於本市最低指導工資水準,並依業績發放績效獎金。今年最低工資指導價甫公布為1120元(時薪最低工資基準由8元調升至9元)。
另一重要參考指標為前年度員工平均薪資。此數值不僅能讓應屆畢業生掌握上海整體薪資水準,亦有助理解個人繳納「四金」(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納基數。通常本市最低繳納基數為前年度員工平均薪資的60%,最高基數則為其三倍。
若勞資雙方簽訂的合約工資低於此基準,則按上海市規定的最低標準繳納;若高於基準但未達三倍,則按勞動契約載明的實際工資額繳納。例:2008年度上海市員工平均工資為39,502元,月平均工資為3,292元。2009年度員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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