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母親如何順利度過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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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心臟病診斷與治療的急速發展,多數心臟病孕婦已能順利分娩。然而心臟病仍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確實是孕婦與產科醫師面臨的重大挑戰。
心臟病孕婦約佔全體孕婦的1%,主要為風濕性心臟病與先天性心臟病,兩者比例相當。類風濕性心臟病以二尖瓣病變最為常見,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先天性心臟病則以心室中隔缺損最為普遍。
懷孕後,心血管生理變化常對心臟造成額外負擔,加上分娩過程中的陣痛、用力、體力消耗等因素,更會加劇心臟負荷。若原有心臟功能較弱,此時易發生心臟負荷超載現象,可能危及母嬰生命。
妊娠可行性取決於心臟健康狀態,心臟病患者的妊娠結果與心臟功能嚴重程度密切相關。
第一階段:無心臟病症狀,無活動限制,日常活動不產生不適。
第二階段:活動能力輕度受限。靜息時無不適,但進行常規活動時會出現疲勞、心悸、心絞痛、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三階段:活動能力受限。靜息時無不適,但輕度活動後立即出現疲勞、心悸、心絞痛、呼吸困難等症狀。第四階段:任何活動皆引發不適感,靜息時亦出現心臟病症狀,且症狀會因身體活動惡化。
若孕婦心臟功能屬第一或第二階段,胎兒生命不受影響。心臟功能第三階段孕婦之胎兒死亡率達12%,第四階段則高達30%。輕度心臟病患者雖未見胎兒死亡率上升,但早產兒及子宮內發育遲緩發生率仍高於正常孕婦。此外,後代遺傳先天性心臟病的風險亦隨之增加。研究指出,若父母任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後代罹患該疾病的機率可達1.8%。
心功能分級是決定孕婦能否分娩的重要指標,通常心功能I級及多數II級孕婦可進行自然分娩。心功能III級心臟病孕婦因每三人中就有一人可能在妊娠期間發生心代償失調而陷入心衰竭,故建議採取長期住院臥床靜養。心功能IV級患者應避免懷孕,若已懷孕則應考慮早期妊娠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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