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龜肉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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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鱉後出現的過敏症狀
食用鱉後,身體可能出現大小不一的皮疹,並伴隨全身劇烈搔癢。部分人食用後會出現腸道症狀,例如下腹疼痛或腹瀉等。
鱉類過敏應對措施
若於宴席食用鱉湯後出現腹部不適、嘔吐、全身搔癢、臉頸背等多處皮膚泛紅,伴隨局部紅斑或皮疹,呼吸正常且無其他症狀者,可服用抗組織胺藥物(如氯苯那敏、西替利嗪等)。
長期患病導致體虛、陽虛畏寒、腸胃功能衰弱、消化不良、食慾不振者,因可能影響食物消化吸收,應避免食用。脾虛、食慾不振、孕婦及產後腹瀉(特徵為排便次數增加、糞便呈水樣或水樣狀)者,為預防餐後腸胃不適及其他副作用,亦應避免食用。
根據近年國內研究資料顯示,慢性胃炎、腎功能不全、肝炎、肝硬化患者應避免食用龜類及其加工品,以免誘發肝性昏迷導致死亡。
建議優先進行止癢治療,常用藥物為抗組織胺劑與鎮靜劑。口服療法可併用葡萄糖酸鈣錠+地塞米松+維生素C,局部塗抹皮康王(抗炎軟膏)或爐甘石洗劑效果顯著。此外,平時避免食用生鮮及刺激性食物、充分休息、保持患部乾燥清潔、維持良好精神狀態,皆有助於後續治療。
鱉類攝取注意事項
(一)適用對象
1、一般民眾可食用。
2、體質虛弱、肝腎陰虛、骨蒸勞熱、營養不良者適用。
3、適用於肺結核及肺外結核導致持續低燒者。
4、適用於各類癌症患者及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後患者。
5、適用於乾燥症候群患者。
6、適用於高脂血症、動脈硬化、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患者。
7、適用於低蛋白血症患者。適用於腳氣病患者。
(二)禁忌對象
1、鱉肉性質油膩,長期食用易損傷胃部引發消化不良,故食慾不振、消化功能低下、孕婦或產後虛寒體質者應避免食用。
2、脾胃虛弱導致腹瀉者禁忌。
3、慢性腸炎、慢性痢疾、慢性腹瀉(軟便)患者禁忌。
4、肝炎患者攝取可能加重肝臟負擔,重症時恐誘發肝性昏迷,應酌量食用。
5、孕婦攝取可能影響胎兒健康。
6、其他易痰積體質者請謹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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